农村居民养猪污染环境。邻居应该向哪里投诉?
1,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环保局举报。
2.电话举报12369。
3.可以向上级环保部门或者当地检察院举报。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私设暗管或者以其他方式排放水污染物,逃避监管。第三十五条限制和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排放和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
第三十六条限制和禁止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运输、贮存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以上违法行为,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六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并处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产生的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扩展数据:
农村限制养猪主要是针对规模养殖场。要求选址不应位于环境敏感区(如居民区)的上风向,应与敏感区有一定的卫生防护距离(防止猪粪和尿液的恶臭污染),不应占用基本农田,有猪粪和尿液污染物的预处理设施(主要是沉淀池),应不透堆肥。
养猪场应当根据养殖数量、占地面积、环境敏感性等进行环境评价。,并准备不同的环评文件,通常需要200头以上的规模。
但农村地区少量散养生猪不需要环保局审批。但如果存在养猪过程造成的环境污染(猪粪和尿液渗滤液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气味排放等。)影响周边居民和单位的水和空气质量,环保局会处理,会要求养猪户整改。逾期不处理的,罚款。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参考来源:百度百科-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