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经济学奖是什么时候设立的?
诺贝尔经济学奖设立于1969。
20世纪60年代,瑞典的银行和金融界都在为“自由市场”经济改革奔走,希望政府放松政治监管,使中央银行成为一个“独立”的政治机构。与此同时,支持自由市场经济、反对政府过度干预的第一代新古典经济学思想被用于争取央行“独立”的运动中。如果能让经济学成为更权威的科学,自然会增加央行的客观性和“科学性”,有助于银行家游说政府和公众。
1968年,瑞典国家银行在成立300周年之际,以纪念诺贝尔的名义推出经济学奖,并将奖金捐赠给诺贝尔基金会。在这一点上,这个奖项与诺贝尔奖有关。1969年,第一个“瑞典国家银行纪念阿尔弗雷德·诺贝尔经济学奖”被授予奥斯陆大学的罗娜·弗里希和荷兰经济学院的简·丁伯根,以表彰他们对计量经济学的贡献。
虽然“诺贝尔经济学奖”的提名程序、评选标准和颁奖仪式与真正的诺贝尔奖(文学奖、物理学奖、化学奖、和平奖、生理学或医学奖)相似,但诺贝尔经济学奖经常被质疑违背了诺贝尔遗嘱中“为全人类做出巨大贡献”的要求。
2001年,诺贝尔家族成员在瑞典日报上公开批评诺贝尔经济学奖,认为这一奖项的设立降低了诺贝尔奖的格调。诺贝尔家族成员甚至毫不客气地指出,诺贝尔经济学奖只是一些经济学家为提高知名度而采取的“公关策略”。但由于瑞典央行财大气粗,诺贝尔经济学奖依然能吸引世界各地的经济学家。
自1969诺贝尔经济学奖设立以来,获奖经济学家的平均年龄为67岁。最年轻的获奖者是美国的肯尼斯·约瑟夫·阿罗。1972年,他与来自英国的约翰·r·希克斯(John R. Hicks)因对福利经济学和一般均衡理论的贡献而分享了诺贝尔经济学奖。他中奖的时候是51岁。年龄最大的是美国的列昂尼德·列昂尼德·赫维奇。2007年,他与另外两位美国经济学家分享了该奖。他获奖时已经90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