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标人要分包而不是自己做施工?
在很多工程项目中,为什么中标公司选择分包施工而不是自己参与施工?为什么?
我们知道,我们国家有很多基建项目,都是需要企业来投标的。中标后项目承包给公司,公司需要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项目节点、交付时间等一系列相关事宜。而我们共同的施工步骤,通常是由中标方分包给其他公司。在我看来,这种现象有三个原因。
1,资金的问题,有大量的建设项目需要企业出资。当中标公司资金短缺时,他们会选择将工程转包给其他公司,让出一部分利润,并收取一定的管理费。同时也会节省人力物力去承接新的项目。
2.当子公司以母集团的名义中标时,我们经常会看到这样的事情?某个集团,某个局?以此类推,这个属于子公司以母集团的名义中标,但是这个项目属于母集团,而施工单位是子公司,这种情况也可以视为一种施工分包。
3.我们知道项目周期根据项目的难度和大小分为长期项目和短期项目,从几个月到三五年甚至更长。通常一个公司会进行多个项目,会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这时候很多公司会严格评估每个项目的人力物力投入。有些项目会因为人工成本高而打折,这时公司就会选择将项目分包出去。为了减少企业的损失。
综上所述,企业的原则是利益最大化,这也导致了工程分包的存在。如果没有转包现象,很多二流甚至三流资质的公司很难中标一些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