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有多少人算集体事件?

第一,多少人算集体劳动仲裁

1,10人以上算集体劳动仲裁。

2.法律依据是: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七条,处理劳动争议的代表制度。

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十人以上,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

(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规则》第六十二条规定,劳动者10人以上且有共同请求的争议,或者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适用本节规定。集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符合本规则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简易处理,不受本节规定的限制。

(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处理规则》第六十三条规定,劳动者10人以上,有共同请求的,劳动者可以提名3至5名代表参加仲裁活动。

代表人参加仲裁对其所代表的一方当事人有效,但代表人变更、放弃或承认对方当事人的仲裁请求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一方当事人同意。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协商不能解决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未建立工会的,上级工会应当指导职工推举的代表依法申请仲裁。

第二,劳动仲裁有多少人是集体?

(1)10人以上视为集体仲裁,可以委托2至3人作为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一般来说,集体仲裁有以下特点:一方或双方是集体的,个人有一定的联系,集体“意志”较弱。

(2)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在10人以上且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提名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与工会、企业代表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争议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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